投身火热军营 实现报国理想
问:今年的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答:全市今年的征兵工作分为六个阶段。9月27日至10月10日为组织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31日为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阶段。11月1日至15日为报名目测、初审初检和全面体检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全面政审、走访和复查阶段。12月1日至9日为定兵、发放服装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阶段。
问:对征集新兵的年龄有何规定?
答:在年龄上,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年满18岁至19岁。根据本人意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问:对应征青年的户口有什么规定?
答:适龄青年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对临时户口、暂住户口适龄青年不征集。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
问:我市今冬征集对象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冬季兵员征集工作有了较大幅度的改革,兵员征集对象的主体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
今年,我市还将优先征集少量具有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程机械修理、工程机械操作、电子信息、烹饪、护理及各类专业技能的男性适龄青年。
对于上述青年,我们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征集,希望广大青年踊跃报名应征。
问:各级各类院校包括哪些?
答:各级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不包括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函授、自考类院校。
应届毕业生就是今年毕业的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的2009年毕业生,有参军意向的也可以确定为征集对象,被批准入伍后由院校补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问:怎样保证各级各类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高学历、高素质青年优先征集?
答:先高后低,依次排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这是今冬征兵的一个重要原则。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时,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青年,以及具有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工程机械修理、工程机械操作、电子信息、烹饪、护理及各类专业技能的青年将优先征集入伍。
问:如何开辟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绿色通道”?
答:为了落实“优先征集”政策,各级兵役机关将为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征集对象和高学历、高素质青年提供“绿色通道”。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可以到乡镇兵役机关报名应征,也可以直接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县级兵役机关要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县级兵役机关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问:对征集青年的身体条件有何规定?
答:为尽量多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上级对《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在视力要求上,在保持特殊岗位人员的视力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对陆勤岗位高中以上学历青年的视力标准适当放宽,规定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问:今年体检项目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全市继续进行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同时,增加了心电图和腹部超声常规检查。对高学历应征青年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作单科淘汰。
问:今年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有什么优惠政策?
为鼓励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上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
一、农业户口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层次院校应届毕业生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待遇。
二、全日制大专以上层次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役期间义务兵优待金在现行标准上适当增发。其中,普通本科增发100%,高职高专增发50%。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层次院校应届毕业生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办理自谋职业的,按照安置地当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增发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普通本科增发10%,高职高专增发5%。
另外,在社会保险、户籍管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享受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政策,其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问:今年为确保兵员质量有什么新举措?
答:第一,完善征兵工作岗位责任制,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控网络,坚决防止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第二,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加强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应届毕业生和高学历青年优先征集政策落实情况。第四,组织评比,对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和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入伍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问:如何预防征兵不正之风?
答:人民群众对征兵不正之风非常反感,中央和地方各级都对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作出了明确的纪律规定。我市提出了“征兵不收一分钱,当兵不花一分钱”的明确要求,对搞不正之风的,按照党、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治。
为方便应征青年报名应征和举报征兵不正之风,市、县(市、区)都成立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群众可拨打有关征兵办公室的电话与具体负责人联系。
襄樊市征兵办联系电话:3511096联系人:滕骏
枣阳市征兵办联系电话:3632400联系人:熊明生
宜城市征兵办联系电话:4225300联系人:郑仕涛
南漳县征兵办联系电话:3632416联系人:郭长栓
保康县征兵办联系电话:5812412联系人:刘长奇
谷城县征兵办联系电话:3632434联系人:姚昌保
老河口市征兵办联系电话:3632440联系人:曾波
襄城区征兵办联系电话:3632450联系人:樊启元
樊城区征兵办联系电话:3246147联系人:程彬
襄阳区征兵办联系电话:3632471-8000联系人:黄传炳
(纪哲)





